男子在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一事有新进展。3月22日,南都记者留意到,当事人何先生在微博发文称,二审立案后,他已参与三次调解,双方至今仍存在分歧,若下周第四次调解时仍未达成一致,便等待开庭。
何先生参与第三次调解。
3月22日,何先生发文称,自己参加了成都铁路运输中院法官主持的第三次调解,涉事女生未出席,依然委托律师参加。二审立案至今,双方仍存在分歧,未达成有效一致的协议。
“下周应该还会再协商一次,能达成一致的话就调解,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就要开庭了。”何先生表示,“已经9个月了,好累啊。”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6月12日,何先生发文称,在成都地铁被两名女生质疑“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闪烁着绿光”。地铁值班室报警后,警方检查其鞋子,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何先生认为,涉事女生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真心道歉,他并未和解。
8月25日,何先生在微博发文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经立案。他的诉讼请求是主张对方名誉侵权,希望其公开道歉。
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经审理,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2月28日,南都记者获悉,何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已被受理。他发文表示,“漫漫维权路,一直在路上。”他曾告诉南都记者,对于自己投入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维权,“有动摇过,但是还能挺过去。”
2024年1月22日,何先生发文称已经裸辞,直言“还是没有处理好工作,代价有点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