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新都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新机编发〔2017〕17号)、《成都市新都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卫健发〔2023〕10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3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岗位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度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3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根据引进人才报名情况,如出现岗位空缺,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可作统筹调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需求表》)。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2024年度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3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
5.本人所获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初审完毕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将初审材料统一交由新都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由新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类别开展考核,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每个考核小组由5名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三)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检验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面试。笔试科目均为客观题,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同类别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开考比例为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如笔试+面试的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由新都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新都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8-83970727
监督电话: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 028-83015356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并负责解释。
公告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一)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span>http://www.xindu.gov.cn
(二)“香城杏林”微信公众号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3日